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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丰南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护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09:18:34

为全面加强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缓解当前医院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更好地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年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1231),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招聘人员全部安排到临床一线工作,并且6年内不允许调离。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目前在丰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聘用制、人事代理、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身份人员及执行以上三种身份工资待遇的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身体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人数

共招聘30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本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者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辞职,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现行渠道解决。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加分办法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

()招聘程序

1、报名(20181219日至2018122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地点在丰南区医院四楼中会议室。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携带有关协议或证书。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与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及公示(20181222日至20181224)

对在区医院工作的现仍报考这一职位的人员进行加分。1、在医院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0.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目前在本院儿科、急诊科、ICU工作的护士,表现良好,无医疗纠纷的,工作每满一年加3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1.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2、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护士、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加分算入笔试成绩。

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查档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3、笔试(201915)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基础知识加相关专业知识(命题、阅卷、主监考全权委托第三方)

笔试地点:唐山市丰南区职教中心

笔试时间:201915日上午9:00-1030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与加分之和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公示时间:201916-8日,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4、确定拟聘用人员

严格按照招聘办法按成绩高低和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职称高低,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在职学历高低,丰南户籍,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男性优先等。在招聘名额内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拟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2019111)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上岗

受聘人员于2019125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本通告由丰南区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537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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