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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 10:13:10

2018年起,连续三年面向社会为全市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全市计划招聘65人。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专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要求

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三、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18125日至1220日。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如符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笔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面试和体检

由市卫计委和各县(市、区)卫计局组织。绥化市区内的大有、爱路和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组织进行。全市面试和体检工作在1223日之前完成。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科医学资格,高学历者优先录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卫计委和各县(市、区)卫计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专科及以下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聘用的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满1年的,经考核合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参加市直医疗机构领办座落在北林区的大有、爱路、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员,到绥化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报名,联系电话:0455-8388671

参加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员到属地卫计局报名,联系电话:肇东市卫计局基妇股04557788362、海伦市卫计局人事股04555726906、安达市卫计局人事股04557118015、望奎县卫计局人事股04556898017、青冈县卫计局人秘股04553249688、明水县卫计局基妇股04556071013、绥棱县卫计局人事股04554656812、庆安县卫计局人事股04554332956、兰西县卫计局人事股04555656450、北林区卫计局人事股04558255816

请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愿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到绥化市卫计委和当地卫计局咨询并欢迎报名。

 

绥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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