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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2018年就业见习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10:03:14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灵石县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方案》(灵人社字[2018]64号)要求,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为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等37家用人单位招聘66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灵石县2018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灵石籍生源;

3、未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毕业生;

4、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灵石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请于20181121日前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大厦405室,联系电话:7619507)办理《就业创业证》。

7、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1123日上午9

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

2、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3、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灵石”政府门户网站、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12个月。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生活补贴随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就业专项资金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7619508

咨询电话:0354--7623627

 

附件灵石县2018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201811160926044078.doc


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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