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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聚四方之才”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8 09:29: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印发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433号)精神和要求,现将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待遇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197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待遇等情况见《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sywjrsk@163.com邮箱,报名联系人:王琳,电话:0898-8825608088271790(传真)。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报名时间

201811616时起至2018111016时。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②《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打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电子版;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网络报名的提供电子版;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扫描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⑥考生承诺书(附件3),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4.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三)组织考试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为方便应聘人员,考核原则上在北京进行,确有需要也可在海南进行,或在北京、海南两地同时进行。

1.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由考官签字确认,成绩当场公布。

2.实际操作测试

对需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实际操作测试内容。实际操作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评结果由实操考评小组签字确认,当场公布成绩。

3.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或面试与实际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于需实际操作测试的岗位,按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实际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4.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附件4)。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招聘工作纪律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除发布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在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88256080

附件1: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    [点击预览]

附件2: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预览]

附件3:考生承诺书2    [点击预览]

附件4:拟聘用意向书    [点击预览]

三亚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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