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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7 09:52:37

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7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具有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研究生不受专业和名额的限制,可考核招聘到县级医疗机构。

(三)具有医学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不受专业和名额的限制,可考核招聘到县级医疗机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学院开具的学历证明、就业协议书)、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1寸标准照一张,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

1.20181110日(星期六)9:0012:00  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

2.20181113日(星期二)9:0012:00  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3.20181115日(星期四)9:0012:00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

4.20181116日(星期五)9:0012:00  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场。

(二)资格审查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和确定体检人选或签订就业协议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面试。面试合格者,非应届毕业生发给体检通知书;应届毕业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在这次考核招聘中,按报名顺序进行面试,至计划招聘岗位满为止。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的非应届毕业生,由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招聘资格。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若公示无异议,由县卫计局将拟招聘人选的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县卫计局先组织报到,报到时招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然后组织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6年,否则不予流动。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

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33-4251503

 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0833-4268976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涉及本次招聘的其余公告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3. 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018116

 

附件1: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简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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