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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09:16:09

因工作需要,市妇幼保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护理等专技及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1112日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门诊北楼四层会议室(廊坊市广阳道16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表(贴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及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4)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A4纸),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共4张。本次招聘所需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五、考核并公示拟聘人选

  由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1、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316-2336066

  附件:《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20181029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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