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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宁德市屏南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8 09:16:10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866号)和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医师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经省、市卫计委批准,我县基层卫生院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2名(双溪中心卫生院1名、代溪中心卫生院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并保留其编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www.pingn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培训合格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应在20189258:0093017:00到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报名。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2103306,联系人:李巧彬)。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直接考核。

  ()考核。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考核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签订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岗全科医生与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保障措施。聘用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有效措施,指派落实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效发放,以及执业注册或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所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附件《2018年屏南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屏南县卫生       屏南县财政局        屏南县人力资源

  和计划生育局                          和社会保障局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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