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0名)
发布时间:2018-09-04 11:07:3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主管部门自治区卫计委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8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部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材料:

1)请报考者应在广西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含近期免冠1寸免冠彩照3张)准备好,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94-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组织人事科

方式:请报名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在主管部门和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4.注意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请关注医院网站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3.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即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4)参加面试考生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试题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方案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考核

由我院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 (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773-3816080   监督电话:0773-383124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189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