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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1 09:31:30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自治区红旗卫生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窗口”等,是新疆兵团卫生系统医疗、教学、科研的中心。

医院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28个专业基地。医院有儿科重症、重症医学专业、临床病理、普通外科、急诊医学科、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肿瘤科等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高原学科)。内科学获自治区重点学科,外科学获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妇产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骨科、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等17个兵团临床重点专科。

现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与政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宗教政策;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愿为兵团的卫生事业做贡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与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一致。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等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招聘程序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步审查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8年8月30日-9月4日)

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下载报名材料(具体见附件2),

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形式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sdyfyrlzyb@163.com),只接收电子材料,不接收纸质材料)。

报名时需注意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的填报说明。

(二)资格审查(8月30日--9月4日)

人力资源部每天13:00前整理报名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应聘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9月5日,资格复审地点在人力资源部)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诸如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证明及打印的《报名表》等,到人力资源部参加复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考试)(9月7日)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心理测试,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集中组织心理测试。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

报考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面向全社会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993-2850377

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王老师  0993-2861701    

附件:

附件1  招聘岗位及人数一览表/UploadFiles/News/file/2018/20180830/20180830120644_3164.xlsx

附件2  学校-专业-学历-姓名  报名材料/UploadFiles/News/file/2018/20180830/20180830120655_8990.rar

附件3  考察表/UploadFiles/News/file/2018/20180830/20180830120705_7486.doc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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