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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0:09:56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牡丹江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财政、人社、编办、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牡丹江市社区卫生人才补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61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医学影像、康复医学。各县(市)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市城区41名、县(市)20(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9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医学影像、康复医学;各县(市)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91日至914日。应聘人员需要登录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md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招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到拟应聘单位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同时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荣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需要提供32寸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需要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要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县()区资格审查合格的,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如招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将加试专业知识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3年聘用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时不能落编的纳入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急需紧缺人才进行管理。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不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3-6683577(牡丹江市东安区卫生计生局)

0453-5899713(牡丹江市西安区卫生计生局)

0453-5796356(牡丹江市爱民区卫生计生局)

0453-6332261(牡丹江市阳明区卫生计生局)

0453-6172028(牡丹江市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0453-7624398(牡丹江市宁安市卫生计生局)

0453-3623359(牡丹江市东宁市卫生计生局)

0453-3982182(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委)

0453-3591266(牡丹江市林口县卫生计生局)

0453-7117616(牡丹江市海林市卫生计生局)

0453-3122088(牡丹江市穆棱市卫生计生局)

0453-6171728 (牡丹江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

附件:

12018年牡丹江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岗位需求计划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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