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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池州石台县乡镇卫生院、基层血防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3名)
发布时间:2018-08-23 10:04:02

2018年石台县乡镇卫生院、基层血防组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为13名(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8月22日起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www.ahshitai.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台县卫计委人事股(地址:石台县仁里镇蓬莱路9号二楼,联系电话:0566-602798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A4纸打印);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相关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委牵头,会同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石台县卫计委人事股(县卫计委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即缴纳90元笔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满分120分;

《岗位专业知识》主要内容见附件,满分120分。

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4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60%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10∶30~12∶30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石台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石台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本次招聘考试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考生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分别达到50分(含加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卫计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6027980

监督电话:0566-6021059

 

石台县乡镇卫生院、基层血防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石台县卫计委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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