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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平顶山市郏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99名)
发布时间:2018-08-23 09:56:57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根据《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郏政办〔2014〕52号)精神,结合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实际,现就全县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人员99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41名、县中医院招聘22名、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12名。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护理专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5.身体健康,适应卫生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8月22日,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9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县龙山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5-7068031、0375-5161176。

  3.报名要求。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2,达不到1:2的,需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调整到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

 (2)研究生报考人员不受招聘岗位比例限制。

 (3)报考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8张。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毕业成绩清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4)本次招聘按学历、专业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家医院,选报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上专业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医学类报考人员考试相应专业理论基础知识,非医学类报考人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敬业精神等。

  报考三家县级医院人员的面试由三家医院分别组织实施,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的面试由县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报考三家县级医院人员由三家医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由县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者即被正式聘用,由相关部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上级相关政策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享受同正式职工一样的工资标准、职称晋升等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郏县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张广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姜辉亮、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伟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5324。

                

  

  附件:1.郏县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郏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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