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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6名)
发布时间:2018-08-16 10:03:5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6名,市第三医院7名,市口腔医院5名,市儿童医院28名。详见《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接本学历。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827日上午9:002018829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统一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执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9月中旬(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双桥区内某院校

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依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分值各占40%60%,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1)面试时间:2018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

单为准)。

2)《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材料等,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选调外,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dswjw.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7212

4、本简章由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18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4-2018招聘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2018招聘注意事项.doc

附件2-2018招聘报名表.doc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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