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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30 11:16:51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禹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2018年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

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局、省红十字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18年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河南省、许昌市卫计委“应招必招、尊重人才”要求,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以分择岗(考生按专业以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对应的招聘单位)的程序,对招聘专业空缺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统一安排。

    二、招聘单位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各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四、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五、招聘名额

全市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71名,其中本科5名(口腔医学1名、医学影像技术1名、临床医学1名、中医学2名),大专66名(临床医学22名、口腔医学6名、中医学10名、中西医结合6名、医学影像技术12名、康复治疗技术2名、医学检验技术8名)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本着用人、留人原则,在招聘程序上给予倾斜。

(一)发布公告:7月31日前在许昌市卫计委网(www.xcsjsw.gov.cn)、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健康禹州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禹州市卫计委报名邮箱。电子信箱:yzswsjrsk@163.com。

2.资格审核:8月15日至8月17日为资格审核时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同时需另行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核地点:禹州市卫计委人事科教股(707房间),电话:0374-8880361。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8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核:异地命题、异地考官。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编办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在面试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原有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个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分择岗(考生按专业以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对应的招聘单位)程序进行

(六)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特招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在参加函授、自学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其安心培训和工作。

九、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附件:1.附件1: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xls

2.附件2: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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