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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高青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疗医技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10:51:57

根据医院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条件

1、临床医疗岗位:3名,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两年以上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检验岗位:2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影像(诊断)岗位: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有相应工作资质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期、聘用。

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起,截止至笔试公告前;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门诊楼四楼)

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1寸),到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医院招聘要求,医院可根据报名情况酌情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

笔试及面试:由医院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笔试,并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医院将另行通知;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格检查:经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体格检查。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体检合格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试用人员与医院草签用工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各项工资待遇参照医院合同制人员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6953000 ; 15169320999  魏老师

六、本招聘公告由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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