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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广安前锋区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10:45:32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4〕121号)和《关于印发<广安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卫发〔2018〕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拟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在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是四川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重要内容。2018年共招聘2名(含2016年计划招聘1名)。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广安市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广安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前锋区卫计局政工人事股(前锋区商贸街293号)。

3.提交材料:报考者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现场审核确定。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6.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当场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时间:2018年7月10日。

2.考核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核方式:考核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现场答问、隔位当场公布报考者成绩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到面试考场指定地点候考,证件不齐或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学历层次相同的,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长短依次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主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和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4周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九、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县(区)财政按人均不低于1万元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支出。财政补助资金按实际到位的人数核拨。经费由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统筹管理、考核发放,财政局负责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

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三)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十、纪律与监督

中共前锋区纪委(监委)负责对考核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前锋区卫计局政工人事股0826-2667169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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