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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5 10:36:5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 一般为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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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报考免笔试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5人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6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18年6月22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13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

(2)国家承认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生源地为贵港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转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面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名。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7)2018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6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影响招聘考试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日到2018年7月6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公示3天,同时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含电子表格)送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调整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18年7月9日8:30-17:00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与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对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给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其它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在笔试和面试前3天内到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9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100分,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公布 

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考试成绩,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日在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中厅处进行公示。

五、面试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日前 

(三)地点:待定  

(四)不尽事宜由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五)面试的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试题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命制,费用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

(六)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督部门对此次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2.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3.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参加笔试岗位的,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照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参加免笔试岗位的,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七、考核

(一)按照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笔试岗位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参加免笔试岗位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高的优先聘用,资格证同等的以取得时间先后优先聘用。考核名单在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考核工作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

八、体检

(一)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九、公示和聘用

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一)2017年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相关文件或者有效成绩单参加报名考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发出面试通知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五)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报名人数超过25人的,需增加笔试筛选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面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5-4650726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5- 4861026


附件:

1.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5.报名登记表(模板).xls



覃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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