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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9 11:31:00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

岗位

名额

学历

专业

其他

卫生检验

2

大专及以上

卫生检验与检疫、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疾控中心人事科(疾控中心大楼312);

联系电话:0572-6227571;联系人:郑帅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心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书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docx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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