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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重庆垫江县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30 11:41:41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2”)。

    (三)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3”)。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以下简称“附件4”)。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需在报名当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限内不能向县外交流调动。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被我县拟聘的事业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卫生事业单位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jxrlsbj.gov.cn/Index_73.html)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承诺诚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选报符合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毕业院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在报名开始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5日9:00至2018年6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网上报名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11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5日至1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  11日9:00至6月12日18:00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4日9:00至6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科(023-74688766)、

    事业单位管理科(023-74616156)。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其它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公共科目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和附件2),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除公文写作外,其他笔试科目均采取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及笔试总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网站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考生提供《劳动合同》和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附件1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附件2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1)卫生事业单位面试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分为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医学类专业岗位采取试岗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医学类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是否参加试岗考核详见附件1。

    ①医学类专业岗位试岗考核

    试岗考核由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整个试岗接受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监委指导与监督。

    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具体试岗办法由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制定,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试岗方案在试岗开始前5个工作日在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试岗时间、地点在方案中通知。

    试岗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试岗考核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进入试岗的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岗动员大会,不按照规定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②卫生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

    试岗考生和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试岗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卫生事业单位非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其它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二)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此考点仅对附件3的岗位进行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 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号)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开始。

    考核地点: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号) 

    报名联系电话:

    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3)74518603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4616156

    2.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3.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4.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现场专业答辩,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整个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两小时左右在考点张榜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各位考生考试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拟签订协议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拟签订协议人选。

    5.签订协议

    考试考核当天考生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拟聘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各位考生务必自带)。拟签订协议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协议人选于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整个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电话: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4616156;

    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3)74518603。



    附件:

    1. 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垫江县2018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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