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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名)
发布时间:2018-05-22 09:06:28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18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资格详见附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工作经历和年龄截至日期为2018年6月4日(报名的第一个工作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9.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三亚日报公开发布10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7日,上午8:30-11:45,下午15:10-18:00。

3.报名地点: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546号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98—88256080。

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

②《三亚市2018年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可以网上打印(一式两份),打印时需要使用正规A4纸张,必要时,需正反面打印;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底照片4张;

④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报名时现场提供查询证明);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其他要求: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递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职数。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总计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应加试。

体检在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除发布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在三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88256080

附件:附表1:2018年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预览]

   附表2:2018年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点击预览]

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1日


1:

2018年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籍贯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第一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


所学专业


现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


所学专业


报考职


招考单位


主要成果、专利及著作


有何特长


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


E-MAIL


婚否


身份证号





工作简历

学习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

出生年月

学历

现单位及职务


















初审人(签名):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填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签名:



















2:

2018年三亚市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岗位类别

招考职数

经费来源

招  考  资  格  条  件

户籍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

专业技术

3

财政全额

全国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35以下,中级以上职称放宽至40岁。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医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职称和专业限制)。

检验技师

专业技术

2

财政全额

全国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化学检验师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全国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化学类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三亚市海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

专业技术

2

财政全额

全国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医师

专业技术

2

财政全额

海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护士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海南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类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

三亚市崖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

专业技术

2

财政全额

全国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亚市皮肤性病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临床医师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全国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

35以下,中级以上职称放宽至40岁。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心理治疗师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全国

本科及以上

心理学类

具有心理治疗师及以上资格

公卫医师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全国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药剂师(士)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海南

中专及以上

药学类、中药学类

具有药剂师(士)及以上资格

执业药师

专业技术

1

财政全额

全国

中专及以上

中药学类、药学类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药师及以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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