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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凤台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3名)
发布时间:2018-05-08 17:19:27

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8年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8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其中招聘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影像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麻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

凤台县人民医院十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彩照3张。

(2)属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需如实、正确填写《2018年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一),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二)。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报考相应岗位时,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并占用同岗位招聘计划指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

五、统一面试

统一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县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六、资格复审

体检前,凤台县人民医院根据政策规定,对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档案、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需原件)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凡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考核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凤台县人民医院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核定录用人员工资,报县人社局备案,并为录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台县人民医院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ft.gov.cn/SortHtml/1/Unit_35.html)、凤台县人民医院网(http://ftxrmyy.ftnews.net/)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5、8689711。

咨询电话:0554-8612275。

附件:

1.2018年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凤 台 县 人 民 医 院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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