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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南陵县镇卫生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5名)
发布时间:2018-05-02 10:29:32

南陵县镇卫生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批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省人社厅、省编办和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竞争。
    二、招聘计划
    本次镇卫生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五)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报名条件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8号县卫计委窗口。电话:0553-683444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
    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需要的证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8号县卫计委窗口。电话:0553-68344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最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县卫计委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核
    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名单在中国南陵网进行公示5天。
    (八)管理及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等额递补。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南办发〔2017〕84 号)执行。如在1年内此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九)有关事宜
    笔试成绩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查阅。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823793
    监督举报电话:0553-691030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县卫计委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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