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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名)
发布时间:2018-04-26 10:25:04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任职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 5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男性报考格里坪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 5月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西区政府附楼)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根据考核情况,由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报考西区清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和陶家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西区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报考格里坪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单位工作满六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 监察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0812—3312388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12—5557609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552609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西区2018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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