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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门头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11名)
发布时间:2018-04-23 13:24:54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和2)。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常住户口(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可报考“生源不限”或“非京生源”岗位);

4.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5.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8年度的应届毕业生;

8.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9、报考“面向驻京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http://sydwzk.bjmtgrc.com)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018年5月6日9:00至2018年5月9日17:00期间,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http://sydwzk.bjmtgrc.com)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是指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网上复核的通过情况。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前,该状态均为“未审核”,不影响报名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018年5月10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见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资格审查公告。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3)。

5.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3)。

6.报考“面向驻京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

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初审和网上审核都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16日9:00至2018年5月18日17:00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笔试,专业知识考试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公告栏中凭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报考管理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10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的,取消后续资格。

拟招聘人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管理岗:笔试总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之和。

专技岗:笔试总成绩*70%与面试成绩*30%之和。

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3)。

注:综合能力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内的公告栏。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

从考生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政府和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咨询电话:6984394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684203

附件:

1、门头沟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2、门头沟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3、事业单位报考相关证明材料模板.doc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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