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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09:44:11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始建于1962年,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妇幼信息管理、医疗服务等职能,是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听力和先心病筛查、妇女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中心。

2017年5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廊坊市人民政府签订京津冀合作框架协议,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廊坊市儿童医院进行全面合作,加挂首都儿科研究所廊坊儿童医院标牌,分别在诊疗、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中医等专业工作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4日现场报名,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门诊北楼四层会议室(廊坊市广阳道16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表(贴好照片;年龄计算方法为2018—出生年);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证明;

(4)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A4纸),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共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3)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西侧社区楼五楼人事科8521房间。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法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知识及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此次招聘面试由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核并公示拟聘人选

由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1、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或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予录用。

电话:0316-2336066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68号

附件:《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声明:本次招聘未发行任何宣传册及参考资料,未举办任何培训活动,应聘人员谨防受骗。

市妇幼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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