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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医疗岗31名)
发布时间:2018-04-04 14:53:27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甘洛县委、甘洛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主管部门7个,招聘名额57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53名。详细情况见《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4月9日。(即报考者的户籍、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资格等时间必须在2018年4月9日及以前取得或符合),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可放宽到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尚处于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选择加试彝语文岗位详见《一览表》,资格审查工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24:00时,网络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8:30-11:30,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形成差额需调整招聘岗位的,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8年4月25日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l.lsz.gov.cn/]上公告。

(三)现场报名及缴费

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打印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到打印并携带报名表到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只缴彝语考试费,不审核资料),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2日8: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到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彝语文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不选择加试彝语文)非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不选择加试彝语文)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选择加试彝语文)非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5%+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选择加试彝语文)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4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5%+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7日—6月8日携带有关材料到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8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加分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8年6月5日前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8年6月5日后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彝语文成绩、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面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6)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

以上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的、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岗位所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再次并列的,以《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者在体检(尿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尿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尿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动,未满服务期如需辞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地到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112

监督电话:

甘洛县监察委、县纪委 0834-7819243


附件: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3月26日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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