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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卫生岗105名)
发布时间:2018-03-22 09:08:1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2018年度梅州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公告》(梅市人社〔2017〕106号),经研究同意,现就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共360人)


(一)事业单位人才需求238人(详见附件);


(二)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需求122人(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其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的限制。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本职工作岗位的能力。


(二)引进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目录发布之前已经在梅工作人才,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类别。


(四)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并自行寻找学籍档案。


(五)违法、违规、违纪或接受组织调查未结案,组织、人社、用人单位认定不适宜引进人员,不纳入引进对象。


四、引进方式、程序


(一)事业单位类:事业单位采取自愿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引进。


1.报名方式


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截止。


(1)网络报名: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岗位〔查询网址:梅州党建网(www.mzdj.cn)、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meizhou.gov.cn)〕,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对应的报名邮箱(附后),标题要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在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长沙市、武汉市、广州市等地重点高校举办人才引进宣传推介活动,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活动具体时间、地点见相关网站)。现场报名者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发至网络报名邮箱。


(3)报名材料包括:《梅州市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有专业成果的尽量附上,复试时提供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引才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作要求,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引才岗位仅有1人报考且成绩合格的,用人单位视应聘者综合素质等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聘用,确定不予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2)应聘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岗位设置中有职称要求的,职称专业应与岗位设置基本一致。


3.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凭用人单位短信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4.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考试方式可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实践操作、上台试讲、教案探讨、病例分析等方式,具体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网上公告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复试时需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


5.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6.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应聘者个人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7.调剂


对已参加复试但没有进入体检环节且同意调剂的应聘者,由市人才办根据岗位条件,择优调剂安排到有空缺岗位的用人单位进行加试。通过加试的应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8.公示聘用


在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市人才办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企业类:企业岗位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引进,从《2017-2018年度梅州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布之日(即2017年12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三个月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五、优惠政策


(一)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每年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二)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三)给予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四)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


(五)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市外来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应聘者,参加初试的,发放交通、食宿补助(市外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凭交通票据领取);参加复试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其往返交通费用〔不含飞机票、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并解决其来梅复试的食宿问题。


3.应聘者报名邮箱、咨询电话(区号0753):


市直单位:mzsrcyj@163.com,电话:2128303;


梅县区:mxrlzyglg@126.com,电话:2589967;


兴宁市:xnsrsjksb@163.com,电话:3263761;


平远县:pyrsrlzy@163.com,电话:8899336;


大埔县:syg5555239@163.com,电话:5555239;


蕉岭县:mz7873761@163.com,电话:7873761;


丰顺县:fssydwglg@163.com,电话:6886391;


五华县:whrsj4431879@126.com,电话:44337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250302。


 


中 共 梅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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