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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灵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公告(42名)
发布时间:2018-02-01 13:31:17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灵台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乡村医生9名。(详见附件1、2、3)。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本人、或父母、配偶为灵台县户籍;

3.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乡村医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全科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

6.本人自愿到乡村基层岗位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7.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 、体检、公示、上岗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灵台县人社局一楼县政务服务大厅卫计局服务窗口。

③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灵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报名表》一份。

本人属外地户籍,父母或配偶为灵台县户籍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试。

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卫计局服务窗口领取)。

②考试内容方式:以医疗卫生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体检考察。按招聘名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上岗。体检合格人员,在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上岗工作。

四、工资待遇

1.招聘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参照原招聘人员自行制定;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续签;工资按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统一标准发放,即基本工资标准+工龄工资标准。

①基本工资标准:本科学历1800元/月人;专科学历1600元/月人。

②工龄工资标准:按工作年限核定,本科及以上学历20元/月人;专科学历15元/月人。工龄工资逐年递增。

2.招聘到村卫生所工作的乡村医生,为应届或往届大专毕业生的,住乡镇卫生院,每月保证四分之三的时间到村卫生所工作,工资待遇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发放;具有乡村全科医生资格证或助理医生资格证的社会从医人员,直接到村卫生所上班,享有相关国家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

 

附件:

1.灵台县2018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灵台县2018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3.灵台县2018年村卫生所招聘乡村医生计划表

4.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报名表

灵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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