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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8年辽宁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5名)
发布时间:2018-01-25 09:44:04

因2017年9月公开招聘时,儿科计划招聘岗位未达到录取人数,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儿科临床医师严重短缺的实际,现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儿科医师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儿科临床医师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儿科临床医师5人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儿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验(出具工作参加工作证明),执业范围相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含)。


(三)以上学历、资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人事人才网、鲅鱼圈新闻网、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31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主楼二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17-6165648。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相结合进行,占比分别为60%、40%,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并列者,由领导小组票决确定排名,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限一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合同制,其试用期及后期工资等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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