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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龙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设全科医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25 09:41:04

根据《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解决我县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的临床医学和中医专业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补助3年)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期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全科医生岗位资格条件。

特设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本县卫计系统在职在编医务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四、特设全科医生职责及管理

   (一)全科医生职责

    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管理

    1、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含特设全科医生岗位三年),服务期未满五年,个人提出终止合同的需退回省给予的特设岗位补助资金。

    2、特设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特设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所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月 7日至 2月9日,报名地点为: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新兴路5号)。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贴好相片)一式2份;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2015年2月9 日至2018 年2月 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卫计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县卫生和计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全科医生岗位职位一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工作证明表.xls

 

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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