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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盐源县考核聘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名)
发布时间:2018-01-09 11:16:06

为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卫计系统人员配备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从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中考核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名额数为2名,详见《盐源县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中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经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以下简称“执业(助理)医师项目”)聘用到盐源县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的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县志愿服务期满(5年)。即:2013年1月16日及以前招聘为我县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招聘项目人员;

  2.服务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即:男1968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女1973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进入我县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项目证明材料1份;

  3.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4.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两张;

  5.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情况将于2018年1月17日至24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服务所在单位公示栏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盐源县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中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考核内容: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并提出是否同意聘用的建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近两年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医疗差错不满一年者;

  10、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体检

  经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还需进行尿检。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拟聘人员由“考核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环节的结果研究确定并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服务所在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用安置去向

  对经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为我县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原则上原执业(助理)医师项目聘用单位有空编的,安置在原服务单位工作;原执业(助理)医师项目聘用单位无空编的,调剂到其他有编制的基层卫生院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的考核聘用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补充公告、调整公告等信息均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盐源县人社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考生现场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4-6362211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260

  盐源县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中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1.xls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8日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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