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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20名)
发布时间:2017-12-08 16:39:41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新丰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开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丰县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20名,具体计划详见《2017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7年11月30日。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其中新丰县公益一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12月27日下午17时。

3.现场报名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材料。

1.《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县卫计局当场向报考人员发放进入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一)面试考核。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和有关医疗卫生方面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考察工作。面试考核形式为交流问答,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7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聘期内,按照省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相关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八、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县卫计局受理,联系电话:0751-2251041。

(二)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电话0751-2289755。

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7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xls

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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