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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三台县精神病院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名)
发布时间:2017-12-06 16:02:51

为加强我县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精神病院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并完全符合《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5周岁(1981年12月18日-1999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的)。

5.学历:见附件1。

6.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报名时为我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现场报名(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816-5332323),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吋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基础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和领取《考核通知书》有关事项将于2017年12月29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领取《考核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即5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5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含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考生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5332323。

附件:1. 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 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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