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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北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10:49:12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成立“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北区医养结合体”,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二)专业和学历要求:

1.内科、精神心理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康复医学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康复治疗师证者优先。

3.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4.医学检验、医学影像(X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生理检查)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护工,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相关培训者优先。

6.有二级医疗机构工作经验或具备主治医师资格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

三、报名地点: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人事处(073室)

报名电话:18803281153、2179560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一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表

序号

岗位专业

人数

学历

1

内科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

精神心理

5

3

康复医学

10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4

医学检验

2

本科

5

医学影像

超声诊断

2

本科

X线诊断

2

本科

心电生理

2

本科

6

护理学

10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7

护  工

20

中专

合    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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