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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四季度重庆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3名)
发布时间:2017-11-23 14:10:2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其中重医考点招聘33人(详见附件1),遵义考点招聘11人(详见附件2),万州考点招聘10人(详见附件3),长寿考点招聘59人(详见附件4)。重医、遵义、万州3个考点招聘剩余指标纳入长寿考点继续招聘,空缺岗位在重医、遵义、万州3个考点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详见附件1、2、3、4);

    6.长寿区卫生计生委、长寿区环保局、长寿区气象局(预警信息)招聘岗位,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其他单位招聘岗位,报名时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招聘条件。

    7.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教委招聘的岗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 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级和相当于团级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重医考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就业服务大厅(袁家岗校区图书馆)。

    2.遵义考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3.万州考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318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4.长寿考点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重医、遵义、万州考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长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当场发给《准考证》。

    长寿考点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流程是:

    1. 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附件4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或招聘岗位报名。

    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或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相应的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聘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 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4日9:00时至12月19日18: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栏( http://cs.cq.gov.cn),点击“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2月20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 网上缴费

    参加考试招聘的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12月20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其中参加长寿区教委术科测试招聘岗位的按1科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 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2日9:00时至12月23日24: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

    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暂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但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7)。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四)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类(含重庆市医药学校)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2、3、4。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术科测试

    (一)术科测试对象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术科测试。

    (二)术科测试人选确定方式

    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小于1:5的,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术科测试;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大于1:5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术科测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三)术科测试时间

    术科测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及术科测试地点,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前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2.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画架、纸张、钢琴,其余所需的画板、画笔、颜料、音乐光盘(U盘)、乐器、运动鞋、运动服等,均由考生自备。

    七、面试资格审查

    长寿考点报名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二)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本简章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相同,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8)。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于2018年1月5日中午12:00时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5时,先采用结构化面试,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加黑板板书)环节的人选。若结构化面试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和长寿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3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考试科目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重医、遵义、万州考点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处公布。

    长寿考点: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7日。面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2.报考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采用实作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实作占80%,答辩占20%。

    3.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结构化面试,则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二)考试招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每一考点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每一考点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体检

    进入体检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时间、地点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电话通知。

    往届毕业的考生体检时间统一为2018年1月8日上午8:00时,报到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及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聘条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3、4

    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023-40892765。



    附件:

    1.附件1:重医考点

    2.附件2:遵义考点

    3.附件3:万州考点

    4.附件4:长寿考点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附件6: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存表

    7.附件7: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8.附件8:长寿区2017年第l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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