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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州区2017年赴医学院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45名)
发布时间:2017-11-17 09:27:56

为切实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23名,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方式

考核招聘。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45名,本次招聘涉及临床、中医、医学影像、预防医学、医学检验、针灸推拿、护理等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

(3)学历、专业和具体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见《岗位表》;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在各类考试中徇私舞弊受过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6)因其他违法违纪违约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详见附件)

2.招聘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现场。

3.站点安排: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站点报名。

5.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报名者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照1寸证照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附学信网二维码扫描件);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区卫计局)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组织考核。

某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以面谈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当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某岗位已形成竞争的,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面试内容以各专业国家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是否扎实,表达是否准确、完整、清晰等。面试采取考生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

七、签约

考核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自主选岗。若同一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合格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应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按时签订的视为弃权。

八、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往届生体检对象参加体检时间另行公告,应届生待毕业报到后再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巴州区人社局603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九、政审考察

区卫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区人社局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考核通过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替补。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巴州卫生计生协会网站(http:www.bzwsxh.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持就业协议、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人事政策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十二、其它


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签约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27-5220791    0827-2131863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巴中市巴州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7年四川省内医学院校冬季双选会时间一览表.xls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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