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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平凉灵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18名)
发布时间:2017-11-13 09:25:3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照《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办法》精神,经单位申请,县卫计局、人社局审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乡镇为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8名,其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1名,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中心1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县人民医院7名,县皇甫谧中医院6名(详见附表)。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事业人员须为县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转正定级且工作满两年以上(2015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该回避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研究商调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服务窗口(县人社局一楼)

报名人员:马惠娟 联系电话:0933—5969449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审核无误后填写《灵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必须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资格审查

县卫计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要达到3:1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时,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名额。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卫计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总分100分。医疗卫生岗位主要测试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财务岗位主要测试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组织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总分100分。

5.研究商调

根据笔试和考察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成绩×30%),确定拟选调人员,汇报有关会议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人社局、卫计局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933—3621311

县人社局 1933-3625589

咨询电话:县卫计局 0933—3621812

附表1.灵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表2.灵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灵台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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