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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滁州市琅琊区卫计系统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名)
发布时间:2017-11-09 16:57:53

为加强琅琊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琅琊区外公开选调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琅琊区外选调在编在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实际需要、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三、选调名额

共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比选、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

五、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技术资格、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琅琊区卫计委办公室(滁州市西涧北路3219号琅琊区政府大院北楼四楼)咨询电话:0550-3038083。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2017年滁州市琅琊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表》报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编制、人事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的工作实绩材料(明确工作年限)。

④个人签名的报名承诺书(附件3)。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 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由琅琊区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二)比选

1.制定比选办法。按照规则前置的原则,由区选调领导小组于报名开始前集体研究制定本次公开选调比选办法。

2.比选。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比选。

3.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比选情况和各职位选调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对象参加统一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实行回避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比选成绩相同者,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选择单位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人员,按照比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由琅琊区卫计委提供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按时参加选择单位的,视作自动放弃。选择单位时间和地点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选调人员管理办法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区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必须在琅琊区卫计系统服务不低于5年。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琅琊区监察机关的监督。

(琅琊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3025069)。

附件:

1、2017年滁州市琅琊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2、2017年滁州市琅琊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2017年滁州市琅琊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承诺书.doc

琅琊区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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