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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五通桥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61名)
发布时间:2017-11-01 14:53:07

为增强我区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缓解卫生技术人才的短缺,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2017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护理”,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为“护理(涉外护理)”,由于专业名称“护理”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4)2017年11月1日前取得《一览表》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五通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61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具体岗位见《一览表》。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面试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7日09:00—17:00。

3.报名地点: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五通桥区双江路83号卫计局三楼)

4.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17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二)并于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5.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程,考核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拟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体检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调档函并将《考察表》交到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tq.gov.cn)公示7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3.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与联系电话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五通桥区纪委、监察局:0833-12388

联系电话:

五通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3-3308263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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