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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玉林陆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49名)
发布时间:2017-10-27 11:14:02

为适应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5]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编委会批准用编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现就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7年陆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详见所附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2017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中招聘范围指的是生源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7日(双休日除外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陆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陆川县温泉镇镇东街东南面陆川县卫计局办公大楼3楼)

3、报名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2017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件一式三份(自存两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4张;

(2)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成立报名及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2017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所交的相关材料,根据《公告》的要求、《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陆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1:3及以上比例的,报考该岗位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1:3比例的,须报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同意的该岗位方能开考,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才能参加面试。不同意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本次招聘尚有符合条件的岗位,可在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原报名点改报岗位,不到来改报岗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符合面试人选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职称的高低或考取资格(职称)时间的先后等确定体检人选。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须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具有相应考察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组长须具有一定的领导职务。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和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5年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0775-7227590(传真)。

附件:

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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