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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荥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22名)
发布时间:2017-10-23 14:38:32

根据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以及《关于转发河南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郑卫〔2016〕128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卫计委安排,现下发我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毕业生
 1、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不限。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5)身体健康。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招聘对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不具备招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荥阳市11家乡镇卫生院(相关专业岗位详见附表)。
(二)专业及名额
    1、特招毕业生
    招聘特招毕业生28人,其中,大专学历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2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2、特岗全科医生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3日—10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荥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人社局西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0252068、64651126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3、相关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2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3份。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有效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特招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及特岗全科医生免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荥阳市卫计委申请,经荥阳市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的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1:1.5的,该招聘岗位递减直至取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面试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可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八)相关人员待遇
1、特招毕业生
    特招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确定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由省级财政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特招的专科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本科学历者,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2、特岗全科医生
    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岗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及相关部门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特招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荥阳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及专业需求表
单位拟招专科生(需参加笔试)拟招本科生(不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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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专业预防医学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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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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