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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0名)
发布时间:2017-10-18 10:47:20

根据工作需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编号

身份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共同条件

各岗位其它条件

2017001

人员控制数

听力语言康复部教师

2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

2、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精神、心理、身体健康。

4、年龄32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有听障儿童教育经验者优先。

2017002

自聘临时人员

听力语言康复部教师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有听障儿童教育经验者优先。

2017003

自聘临时人员

康复治疗士(师)

5

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毕业;取得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证书或康复治疗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脑瘫儿童康复、偏截瘫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20170004

自聘临时人员

护士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请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认真选择所报岗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93号,五楼)


4、联系电话:028-38168191


5、提供资料:有意报名者请下载附件《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真实、准确填写,张贴近期免冠彩照1张。报名者须提供《登记表》原件1份,以及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时方可开考。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和中心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168139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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