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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6名)
发布时间:2017-10-09 12:01:01

为了建立和完善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我县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结合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墨尔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嫩江县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区卫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嫩江县卫生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低收入居民为重点,开展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基层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并做好档案的归档和动态管理;落实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0-6岁儿童数(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儿童)本底资料,开展新生儿访视;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开展疫点消杀、传染病病人居家隔离观察、死因调查等工作。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负责结核病人督导管理,定期上门随访,指导服药。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6名(详见附件二)。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和毕业证(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15:00(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3、联系人:黄宝林、秦绪伟、赵福春、丛艳春。

4、联系电话:13115564636 0456-7612021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临床、公共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相关理论;检验、药剂岗位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理论。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临床、公共卫生岗位首次聘用后六年以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六年以内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药剂岗位首次聘用后六年以内取得药剂士及以上资格,六年以内未取得药剂士及以上资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检验岗位首次聘用后六年以内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六年以内未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关资格后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峪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鹤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杜丽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单连儒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春鹏 县编委办主任

孙 敏 县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单连儒(兼)

成 员:李文利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黄宝林 县卫计局副局长

秦绪伟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十、本方案由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由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zip

1:《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嫩江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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