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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衡阳中心医院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7-09-20 15:55: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合同制员工,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计划数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年龄


其他要求

护士

60

大专

护理专业

护士执业证,应届毕业生要求有成绩合格证明


28岁以下

身高不得低于156cm

急救中心医师

2

大专

临床医学

有医师资格证

38岁以下


放射医师

2

全日制一本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


28岁以下

身高不得低于165cm

心电图医师

2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


28岁以下


麻醉医师

2

全日制一本应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麻醉学

    无


28岁以下

身高不得低于165cm

B超

2

全日制本科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

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


28岁以下



注:报考医师类人员,如有医师资格证并且未注册的可以不受职业范围限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考核→办理录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信息
我院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 月18 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20楼人事科(雁峰区雁城路10号,雁峰公园斜对面,联系电话:0734-8275766)。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师类的人员需要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由人事科人员在《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考试
成立合同制员工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核准方案,指导方案实施。
组  长: 肖友儒
副组长: 申惠龙  
成  员: 黄志坚、罗晓波、刘小平、资小龙、蔡春香、
邹建军 、周素英、唐业华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资格审查组、监督组、保密组、安全保卫组等5个工作组
(1)组织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 赵孟君         
成  员:彭惠玲、龙开云、 张晓玲、朱佳晶 
(2) 资格审查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组  长:彭惠玲
成  员:由人事科和科教科组成                
(3)监督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并负责抽取评委专家
组  长:  来临                             
(4)保密组。负责组织专家命题、制卷等工作
组  长:周素英
成  员:由组长指派人员。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  全晓斌                      
成  员:由组长指派人员                 
护士招聘考试定于2017年 10月11 日上午7:30在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21楼进行。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急救中心医师、放射医师、心电图医师、麻醉医师及B超医师招聘考试定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7:30在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21楼进行。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综合能力。
2、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 60 %,面试成绩占40 %。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凡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致空缺,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笔试、面试考试有一项及以上未参加者,均不能列为递补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公示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预录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予以办理预录手续。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满后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8275782

衡阳市中心医院合同制员工报名登记表(新).doc


                                                        衡阳市中心医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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