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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56名)
发布时间:2017-09-14 10:07:57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研究生267人;高级职称人才317人。

(二)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造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引入了台湾先进的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委托台北医学大学经营管理并派驻管理团队,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305人;高级职称人才218人。

(三)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近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44人,硕士研究生391人;高级职称人才475人。

(四)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上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27人,硕士研究生493人,高级职称人才549人。

(五)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271人;高级职称人才362人。

(六)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8名省级名中医,现有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186人,高级职称人才192人。

(七)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6人。

(八)宁波市华慈医院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创办,宁波市卫生局主管主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主要面向低收入人群,以弘扬“扶贫济困、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办院宗旨,开办十余年来,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欢迎,被民众亲切地称为“惠民医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12人。

(九)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81人,高级职称人才71人。

(十)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为宁波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的临床医疗供血任务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战备用血等血液保障任务。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1人,高级职称人才21人。

(十一)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研项目和成果。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高级职称人才14人。

(十二)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暨上海市肿瘤医院宁波病理中心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宁波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病理诊断工作,指导全市临床病理诊断业务,开展临床病理相关业务培训等。现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29人;高级职称人才3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宁波市李惠利

医院(70名)

临床  

55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7年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其中临床类专业的历届毕业生要求已取得执业医生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医技

15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护理)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李惠利

东部医院(50名)

临床  

36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13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信息

1

承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

计算机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

第一医院

(58名)

临床

40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18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

第二医院

(87名)

临床

84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2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信息

1

承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

计算机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50)

临床

39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8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信息

3

承担医院信息工作

计算机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

中医院

(20名)

临床

18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中医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2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康宁医院

(8名)

临床

5

承担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类或精神卫生专业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医技

1

承担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技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防治科

1

承担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和控制,精神卫生信息平台质量控制和管理。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硕士研究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信息

1

承担医院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计算机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华慈医院

(1名)

中医眼科

1

承担中医眼科日常诊断、治疗工作

中医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医技

3

开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重大疾病防治及疾病控制检验工作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硕士研究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

中心血站

(1)

业务

1

承担单位临床业务各项工作

临床医学类、免疫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

(1)

实验室

1

承担实验室科研项目和成果

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神经精神药理学、临床医学、病理学、精神病学、精神卫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7)

临床病理

7

承担中心有关临床病理诊断工作

临床、病理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注:执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境人员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23日(周六)9:00-14:00

2.报名办法:9月23日当天在宁波市第十九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⑴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⑵市李惠利东部医院人事科邮箱:260070804@qq.com:宁波市江南路1111号,行政楼620房间,联系电话:057455835620联系人:李薇薇老师。

⑶市第一医院人事科邮箱:dy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304032、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⑷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邮箱:nb83870619@163.com;联系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⑸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⑹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guying0216@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袁玲老师。

⑺市康宁医院人事科邮箱:631820158@qq.com;联系电话:0574—86690956,联系人:张丽娜老师。

⑻宁波市华慈医院办公室邮箱:88917667@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680581,联系人:章琪老师。

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邮箱:zg@nbcdc.org.cn;联系电话:0574—87680151,联系人:苏娟老师。

⑽市中心血站办公室邮箱:nbszxxz@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杨微老师。

⑾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办公室邮箱:2361436154@qq.com;联系电话:0574—87244249,联系人:周晓黎老师。

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办公室邮箱:nbpathcent@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或李丕吕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4、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留学归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86、87363579

附件:宁波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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