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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营口开发区妇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12名)
发布时间:2017-09-05 16:45:21

2017年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区妇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名,其中儿科医生2名、外科医生1名、超声医生2名、检验人员1名、护士6名。

  三、相关待遇

  均为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儿科医生2名、外科医生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具有儿科中级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毕业者,无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2、超声医生2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执业范围相符,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备超声学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检验人员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二级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护士6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及护理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人事人才网、鲅鱼圈新闻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0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6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17-687222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小二寸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请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协助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占比40%)、面试(占30%)实际操作(占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2017年9月4日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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