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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5名)
发布时间:2017-08-29 10:13:56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招聘脑功能医生或技师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执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心理咨询工作人员1名。2016、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心理咨询师三级或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锅炉操作人员1名。具有锅炉操作上岗证,男性,45周岁以下,未发生安全事故。

4、花木保养人员2名。具有花本养护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相关资质,45周岁以下。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8:00--17:00。

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

3、资格审查。2017年9月6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

附件: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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