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2017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17-08-21 08:58:1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具体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9:00至2017年9月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9”,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4日9:00-9月15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该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9月4日-9月6日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2017年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试题由区人社局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一)笔试

1、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http://www.mgs.gov.cn/)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http://www.mgs.gov.cn/)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技”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http://www.mgs.gov.cn/)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http://www.mgs.gov.cn/)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

2、卫生类临床职位对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不限执业资格,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之日起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6、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0月30日,只可递补一次。

7、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668-5180049,邮箱:994955789@qq.com;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管委会办公楼212室。)

2、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梁小姐;电话:0668-2156877,邮箱:294215996@qq.com;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管委会办公楼212室。)

附件1、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