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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平顶山郏县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61名)
发布时间:2017-08-17 10:14:34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平顶山市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郏县2017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方式方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58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4名、本科生3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4名、专科生16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名,其中:郏县人民医院招聘1名、郏县中医院招聘1名、郏县妇幼保健院招聘1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聘不受毕业年限、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二)特岗全科医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且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在未完成特岗全科医生年度招聘任务时,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招聘比例不得超过年度计划招聘人数的2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14日在郏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郏县卫生计生委四楼东(郏县龙山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5—7068031。

3.报名要求: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8张。

(2)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时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6张。

符合第1种资格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符合第2种资格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符合第3、第4种资格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3)采取网上认证的办法,当场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暂定于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场。

对于报考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敬业精神等。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2.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敬业精神等。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县卫生计生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备案报告,经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盖章确认后,逐级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不受服务期限限制。

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二)特岗全科医生

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纪律要求

郏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发现违犯招聘纪律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郏县监察局:0375-5162079

郏县卫生计生委:0375-7068031

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75-5159083

附件:1.郏县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郏县2017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郏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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