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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吕梁方山县公开招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名)
发布时间:2017-08-04 10:45:4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引进)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有纪律地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山西。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5、毕业两年之后应取得与专业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犯罪前科。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方山县人民医院(差额事业)4名,方山县中医院(差额事业)2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方山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409室。

报名采用由本人现场照相、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方式进行。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学历电子认证报备表等资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各种证件需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可以报名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对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要对其相关证件和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根据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运用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语言表达和自我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临床医学岗位进入前四名,中医学或者中西医结合岗位进入前两名的确定为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3、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行负担,据实收取。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服务期限不满5年的不得调出本县。被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编制,执行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人员参照同等条件正式人员确定工资。公示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资格证的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从公示期满计起2年有效,可在所报考单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在2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体现为取得执业资格),并经审查通过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岗位缺额后,空出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方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方山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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